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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38章 出租车内部检查发现(第2/3页)

方式为现金。
“这张发票很重要,说明死者前一天晚上11时30分曾在这附近拉过乘客,很可能就是最后一名乘客作案。”杨林说道。他将发票小心翼翼地展开,放入物证袋中,标记为“现场2号遗留物样本”。随后,两人对出租车的后排座
位进行了勘查,后排座位表面干净,未发现血迹,毛发等可疑痕迹,但在右后排座位的缝隙中,提取到几根黑色的毛发和少量白色合成纤维,分别标记为“现场3号毛发样本”和“现场3号纤维样本”。
在出租车的仪表盘上,两人发现了一个车载记录仪,记录仪处于关闭状态。杨森取下车载记录仪的内存卡,标记为“现场4号遗留物样本”,准备带回技术科提取里面的视频数据。仪表盘下方的储物格内,有一包未开封的“中
南海”香烟、一个打火机和几张空白的出租车发票,未发现异常物品。
为了确认现场是否为第一案发现场,杨林和杨森对出租车内部的血迹分布情况进行了详细勘查:“死者胸口的血迹呈浸润状,座椅上的血迹与死者胸口的血迹位置对应,未发现喷溅状血迹,说明死者可能是在坐姿状态下被袭
击,且袭击后未发生激烈的挣扎。”两人用多波段光源照射出租车内部的各个角落,在驾驶座靠背、车门内侧等部位未发现其他血迹残留,进一步印证了现场可能为第一案发现场的推测。
出租车内部勘查结束后,两人开始扩大勘查范围,对出租车周边50米范围内的路面、人行道、绿化带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。在出租车左侧约3米处的人行道上,杨森发现了一枚清晰的足迹:“足迹为男性足迹,鞋码43码,鞋
种为运动休闲鞋,胎面花纹为波浪状,前掌花纹磨损程度较轻,后跟磨损明显,推测足迹主人年龄在30-40岁之间,身高178-183厘米,体重75-80公斤。”他用石膏粉对足迹进行灌注,提取了这枚足迹样本,标记为“现场1号足
迹样本”。
在距离出租车约5米处的绿化带边缘,杨林发现了几滴暗红色的滴落状血迹,滴落高度约1.2米,与死者胸口的高度大致吻合。“这几滴血迹很可疑,可能是嫌疑人在作案后离开时,身上沾有的血迹滴落形成的。”他用棉签提
取了血迹样本,标记为“现场3号血迹样本”,同时用勘查灯照射周边,未发现其他血迹或可疑痕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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